全校高清监控,家校同步,家长随时查看;
孩子到校安排专业心理老师一对一服务;
小、初、高文化课程同步,辅导考试;
住校老师24小时响应家长需求;
毕业三年内孩子问题反弹,免学费回校入读。
“攒的钱是给他读书的!”广西柳州的农民张先生痛心疾首。原来,张先生在取钱过年时,才发现自己卡里的30万元不翼而飞,“小偷”竟是自己15岁的儿子,是他把这30万元在酒吧花光了(据3月17日《潇湘晨报》)。
这则新闻让人不禁联想起近来频发的“熊孩子巨额打赏”事件,但情况又有所不同:这个孩子多次请同学去酒吧聚会,光是8888元一瓶的香槟就消费了24瓶!
这笔“读书钱”能要回来吗?根据我国民法典,15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只能单独实施纯获利益的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,除此之外,其民事法律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方才有效。这样“大手笔”的消费行为,孩子显然不能单独实施;况且当地有明文规定,酒吧不许未成年人进入消费。如果消费行为无效,酒吧不但应当退还消费款,可能还要面临有关部门的处罚。
钱之外还有更大的问题:出了这样的事,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并没有自责或责备孩子的意思。“养不教,父母过”,除了为孩子攒钱、保钱,在平日对孩子管教和引导方面,张先生明显是不够上心。如此下去,就算学费保住了,孩子从小就这样挥金豪饮,学习成绩有保障吗?良好的生活观消费观能养成吗?张先生作为父亲疏于监护,酒吧作为企业无视规则且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,可见,在“法”的层面,又是一个“双输”。
更严重的是,作为未成年人,15岁的孩子及其同学就可以自由地泡吧喝酒,他们更不是“人生赢家”,而是真正的受害者。想到日前曝光的“黑龙江女中学生弑母藏尸案”,更让我们认识到良好的家庭、学校和社会教育环境对孩子有多么重要!
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冯帆指出,“如何让‘纸面上的法律’成为‘行动中的法律’,是我国现阶段要解决的重要问题”。此语意味深长:法的生命在于实施,而法的有效实施不仅要靠国家的法治力量,更需要人人心中有法。用法的边界规范行为,用法的精神指引人生,人们有了这样的自觉,一个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。
搜索标签:
本学校面向8-18周岁青春期叛逆孩子,对存在厌学、早恋、叛逆、离家出走等问题青少年采取行为矫正辅导教育,常年面向全国招生,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,安全有保障!
Copyright © 2014-2021 www.txt666.com 汉川市正苗启德青少年特训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. 版权所有
学校招生对象:8-18周岁青春期存在孩子厌学、早恋、离家出走、亲情冷漠等行为习惯问题,常年面向全国招生
网站lCP备案号: 鄂ICP备19013119号-8 PC端网站地图SITEMAP.XML 网站tags页